1. 清代海關在1871前的航船佈告(Notices to Mariners)以不同告示存在,包含「Hydrographical Notice」、「Customs Notification」,多為各關稅務司或理船廳(*1)發布,並無固定單位亦或專責人員處理。
2. 海關出版物【Notices to Mariners 1862-82(1883)】,節錄1862~1871期間之航船佈告稱為A系列,僅有英文版,共計78號;自1872起,所有航船佈告轉由造冊處以漢英二版發布,英文版稱為B系列,共計159號,漢文版稱為「海江警船示」。
3. 自1883~1903「海江警船示」,分別取自海關出版物【通商各關警船鐙浮樁總冊】年刊,僅有漢文版「海江警船示」。
4. 自1872起,「海江警船示」為總營造司(*2)韓得善統合各關及公告。
5. 自1882起,「海江警船示」為各口巡工司畢士璧統合各關及公告。
6. 以上收錄Notices to Mariners A. No.1~78,海江警船示第1~388號。
以下僅列示台澎金馬地區之1872~1882重要紀錄,並依據【通商各關警船鐙浮樁總冊】(*3)提供個人解讀意見。自1883起之重要紀錄,已分別貼入前各燈標初史略,不另重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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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67-11-29 Notices to Mariners A.No.34】
淡水港標杆:由於與其後各年刊漢英版【燈表總冊】所述內容相當,另依【1889-01-05海江警船示第226號】(*4)可知淡水低燈位置,可以視為傳承並進化為今淡水港燈塔。其原位置可由中研院GIS百年地圖套疊1900-03-16水路部發行淡水港地圖,不另贅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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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68-03-11 Notices to Mariners A.No.35】
基隆港標杆:基隆港二標杆分別位於萬人堆(Image Point)和桶盤嶼(Bush Island)。按【燈表總冊英文版(1872)】,基隆港萬人堆標杆即已不存且其後未再有紀錄。基隆港桶盤嶼標杆則位置有變動,並一直存在至移交日治台灣總督府。由於現今基隆港東防波堤燈杆位於人工建物防波堤,並未如桶盤嶼標杆位於自然地貌,個人無法視為具有歷史傳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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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70-08-01 Notices to Mariners A. No.63】
新燈預告:這份新燈預告的航船佈告是令人產生高度興趣的。海關預告將於1870-09~1872-06期間,陸續新增或變更共12座燈塔(和3艘燈船)。事實上,至1875-12-13才全部開燈,並且再由【The Lighthouse Work of Sir James Chance, Baronet(1902)】可以得知,預告表中的大型頭等燈皆為Chance Brothers & Co.製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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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71-11-16 Notices to Mariners A. No.77】
東椗島燈塔:Chapel Island Lighthouse直譯為小教堂島燈塔,按【中國沿海鐙塔誌(1933)】(*5),東椗島實為一孤寂荒涼之島嶼,全島絕無形似教堂之處。東椗島燈塔點燈航船佈告發佈人和燈塔門楣署名為時任巡工司畢士璧(A. M. Bisbee),殊不論設計或建造主導人物為何人,創建東椗島燈塔代表人物當為畢士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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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72-07-22 Notices to Mariners B. No.11】
【1872-07-22海江警船示第11號】
東莒島燈塔:由於當時海關為洋人客卿主導,航船佈告為造冊處譯印,由此份航船佈告的漢英二版對照,即可明瞭誤植難免。
【燈表總冊漢文版】自始至終皆稱「東犬山」,在此予以特別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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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74-03-21 Notices to Mariners B. No.34】、【1875-12-04 Notices to Mariners B. No.51】
【1874-03-21海江警船示第34號】、【1875-12-04海江警船示第51號】
烏坵嶼燈塔:韓得善辦公室位於上海,烏坵嶼臨時燈航船佈告顯示韓得善在廈門關發布、烏坵嶼燈塔點燈顯示是1875-12-04韓得善在烏坵嶼發布,再因燈塔門楣署名,明顯地,創建烏坵嶼燈塔代表人物為韓得善。再者,【1875-12-04海江警船示第51號】點燈日誤植,應予修正為「此鐙於十一月初六日晚初次開點」。
【燈表總冊漢文版】自始至終皆稱「烏邱嶼」,在此予以特別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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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75-04-30 Notices to Mariners B. No.43】、【1875-12-30 Notices to Mariners B. No.53】
【1875-04-30海江警船示第43號】、【1875-12-30海江警船示第53號】
漁翁島燈塔:漁翁島燈塔建於西嶼塔燈之旁,漁翁島燈塔點燈即宣告西嶼塔燈功成身退。漁翁島燈塔點燈航船佈告是韓得善在廈門關發布,再因燈塔門楣署名,明顯地,創建漁翁島燈塔代表人物為韓得善。
【燈表總冊漢文版】自始至終皆稱「西嶼」,在此予以特別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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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82-10-20 Notices to Mariners B. No.154】
【1882-10-20海江警船示第154號】
北椗島燈塔:按【Service List(1883)】,北椗島燈塔值事人列表如下。
3rd Lightkeeper, A | C. May美查士 | 英國人 |
3rd Lightkeeper, B (on probation) | E. E. Ferrari法來利 | 奧地利人 |
4th Lightkeeper, B (on probation) | A. Q. de Elizaga阿禮色佳 | 西班牙人 |
4th Lightkeeper, C | 洪華 | 中國人 |
4th Lightkeeper, C | 紀响 | 中國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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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註如下:
*1 按【Service List(1875-08-01)】,原文「Harbour」中文單位名「理船廳」。
*2 按【Service List(1875-08-01)】,韓得善David Marr Henderson任職Engineer-in-chief,其中文職名為「營造司」,並非「總營造司」,另有二位Assistant Engineer在廈門任職。直至【Service List(1881)】,韓得善Engineer-in-chief中文職名改為「總營造司」。中英官職翻譯或轉換,再加上體制不同,根本是惱人的苦差,在此依常用稱呼,從善如流。
*3 在清代燈表List of Lights年刊,漢英二版名稱有變動,在此以長期使用【通商各關警船鐙浮樁總冊】和【List of the Chinese Lighthouses, Lightvessel, Buoys and Beacons】稱呼,或直接簡略以【燈表總冊漢文版】和【燈表總冊英文版】稱之。事實上,清代稱呼以燈為主體,稱「鐙」,不稱「燈」,或許在用予彰顯當時「鐙」的高科技,建物本體並非重點。只是,礙於現今通用「燈塔、燈杆」術語,權且從之。
*4 【1889-01-05海江警船示第226號】即清光緒14年12月4日海江警船示第226號。為免中西曆轉換困擾,概以西曆xxxx-xx-xx表示。
*5 【中國沿海鐙塔誌(1933)】為【The coastwise lights of China(1932)】的中譯本,兩本都是海關官方發行。關於人物的紀錄上,對總營造司韓得善多有筆墨,且中譯本直言「其任總工程師之職,共有二十九年之久,手造燈塔三十四座,極關重要者計有二十八座」,經查英文本為「During his twenty-nine years' service as technical head of the Chinese Light Service Mr. Henderson assisted in the first establishment of thirty-four light-stations, twenty-eight of which may be called of major importance」,其譯文曲解,不言可喻。又既已知原意,34座燈塔各位置已顯無甚重要。
Ref.
Remark:
1. 2020/03/22貼於Google Blogger。
2. 2020/03/26校正。
3. 2021/1/9補充。
4. 2021/1/16校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