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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8月29日

奇萊鼻燈塔(奇萊鼻燈臺)初史略


1931-04-151931-06-11【官報】【府報】:(*1)(*2)(*3)
昭和6年總督府告示第5683號,奇萊鼻燈臺於1931-05-30點火,位置在北緯241分、東經1213833秒,構造為鐵筋混凝土、四角形、塗白色,自基礎至燈火高7.6,自平均水面至燈火高27.8,等級及燈質第五等閃白光、每3秒三時間1閃光,乙炔瓦斯燈,燭光數320,明弧由海上測定,自真方位150度至24度之間,燭光數八百,光達距離晴天夜14.5浬。本燈臺常置看守員,萬一消滅之時,復舊多少時間要。





備註如下:
*1 此為兩份告示合併,第一份1931-04-15告示第56號,預告奇萊鼻燈臺各項資料;第二份1931-06-11告示第83號,告示點火日並修正前份告示資料。
*2 府報還另有提供一項資訊1930-11-25總督官房會計課公告招標工事,開標日為1930-12-05,竣工期限為1931-03-31。此備註恰可佐證個人前篇 查母嶼燈塔(查母嶼燈臺)初史略 推論,但無法肯定是否正確。
*3 「艸」字頭加下面一個「奇」漢典 是什麼字?總督府告示的「日文漢字 萊鼻就是那個字。

參考資料:
#1 臺灣總督府告示(官報 日本國圖書館、府報 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新增記錄#2016/8/31】

經查總督府職員名錄,並無編制奇萊鼻燈臺人員,個人推論應為花蓮港燈臺管理,當無疑義。


Remark
1. 主體現狀為新建,貼圖為2016/8/1造訪記錄。
2. 2016/8/29貼於Google Blogger
3. 2016/8/31新增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