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1-05-26【府報】:
臺灣總督府海事官田上鄉吉,澎湖廳下東吉嶼及六尺嶼出差命。
1911-06-26【東吉嶼及六尺礁燈臺位置調查復命書】:
於1911-05-29出發,至1911-06-08歸府,技手尾原菊三、海事官田上鄉吉復命。東吉嶼北部三高地選擇,認定以第三地點北部中央高地為最好位置;六尺礁燈臺位置為水中工事,需要巨額工費,再確認為必要,另案查母嶼;查母嶼位於裡正角突角南56度,為無人小島,燈臺位置高水面63尺,工事困苦,但建設費遠低於六尺礁,計畫閃光白色全度、紅色分弧警示六尺礁。
1911-07-09【臺灣日日新報】
來年度通信局豫算目下編成中,澎湖水道燈標豫定數四箇,東吉嶼近設置。
1911-08-01【官報】【府報】:
總督府告示第114號,澎湖廳下東吉嶼,不日燈臺一基建設。
1911-08-05【臺灣日日新報】、1911-08-06【漢文臺灣日日新報】:
自本月始,將建澎湖東吉嶼燈臺一事,既如前報。查該燈臺將用自動亞西芝鄰瓦斯之明暗燈,晝夜點火。每年只有三次,由漁翁島燈臺派人設置瓦斯而已。不要如他燈臺之專任看守,又為便宜計,囑託該地駐在巡查,為檢點及其他臨時處置,或掃除及報告云。
1911-08-20【臺灣日日新報】:
澎湖水道東吉嶼島新設燈臺,去十三日點火,光達十五海里豫定。印度丸船長稱燈光優達二十海里。
1911-08-27【官報】【府報】:
總督府告示第135號,東吉嶼燈臺點火,位置在北緯二十二度十五分三十九秒、東經百十九度三十九分五十七秒,構造為鐵造圓筒上設櫓,著色為白色,自基礎至燈火高二十三尺,自水面至燈火高百七十九尺,等級及燈質第五等明暗白色燈光、發射時間二秒、遮暗時間四秒,明弧全度,燭光數八百,光達距離十九浬。該燈臺不置看守員,萬一消滅之時,至再點火,要多少時間,航海者宜各注意及之。
1911-06-26東吉嶼燈臺位置調查復命,1911-08-01總督府告示東吉嶼不日燈臺一基建設,1911-08-20臺灣日日新報報導1911-08-13燈臺點火。貼圖為第一代東吉嶼燈臺(不討論燈號變更),翻拍自 國立公共資訊圖書館 臺灣紹介最新寫真集(1931)。要說這不是現貨安裝,我是不相信的~!要說這是下訂單才製作,我也是不相信的~!會不會是燈浮(掛燈浮標)改裝呢?是我胡思亂想嗎~?
Remark:
1. 2017/8/23貼於Google Blogger。